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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配套支撑电动汽车充电需要,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富美新漳州建设。作为要素保障部门,如何通过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保障充电基础设施用地?近日,我们请到访谈室的嘉宾是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林远鹏将围绕“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这一话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漳州政府网政务访谈。我是主持人许雯雯。今天我们邀请到访谈室的嘉宾是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林远鹏,林副局长将围绕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这一话题与大家展开在线交流。您好,林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通过漳州政府网,向大家介绍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在此,感谢漳州政府网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交流对话的平台千亿球友会最新,也希望广大网友通过这次交流能更好地了解我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最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之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也在逐步建设中,那么林副局长,能否先简要向各位网友介绍一下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现状?
根据调查数据,我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发展水平较低,车辆规模小,以电动公交为主,品种单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设施空间分布不均,覆盖水平低。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57个充电站点,共784个充电桩,电动公交车充电桩有49个,乘用车充电桩735个。其中芗城区有充电站点22个,充电桩294个;龙文区有充电站点30个,充电桩443个;另外圆山新区和台商投资区50个左右。
听您刚才的介绍,我市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仍然是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短板,针对这种现状,规划局有没有采取哪些措施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布局呢?
有的,根据省发改委、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已于2018年3月组织编制完成了《漳州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该专项规划是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导则(试行)》文件精神及国家相关规范,结合漳州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充电设施发展规模,提出我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发展“四个目标”,建立、完善充电设施分类体系及配置标准,对充电服务设施进行科学布局。
漳州市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目标是按照“专(自)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城际衔接”的原则,逐步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场、独立充(换)电站等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的充(换)电服务网络,并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与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快充网络。具体细化为四个目标,目标一:建成6600个专用充电桩。其中公交车充电桩250个,出租车充电桩160个,公路客运充电桩80个,专用车充电桩2400个;目标二:建成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目标三:建成800个社会公共充电桩,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900米;目标四:构建高速服务区的城际快充站网络。
此次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范围是中心城区,包含芗城区、龙文区、圆山新区、台商投资区四个片区。要在这么大的范围开展充电设施布局工作,主要从哪几方面着手规划?
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定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对新建各类民用建筑及非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指标具体明确,包括居住、办公、旅馆、医院、学校等。
二是专用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设置公交充电站17座,提供充电桩数352个;出租车充(换)电站6座,提供充电桩数160个;公路客运充电站4座,共提供充电桩数110个;专用充电站29处,提供充电桩2500个。
三是公用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到2020年,在环中心城区的三个高速服务区共设置城际快充站充电站3座,提供充电桩数24个;独立占地公共充电站4座(腾飞、建元、角美、圆山),提供充电桩数64个;结合停车场、加油加气站、大型商业广场共设置充电站49座,共提供充电桩数809个。
好的,感谢林副局长的详细介绍,让广大网友有所了解。那其中您多次提到“2020年”,是一个总体目标,那么林副局长,是否有一个具体分期建设计划呢?
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我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工作,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充电服务设施,落实保障充电设施用地,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在近期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提出2018-2020年的3年年度建设计划,同时与电动汽车推广进程有着密切相关,保持高度一致,既要按照《漳州市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方案》需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又要做到适当超前布局,本次规划在2018年建设充换电站点48处,共提供充电桩1166个,其中芗城区建设充电站16处,提供充电桩321个;龙文区建设充电站13处,提供充电桩558个;圆山新城建设充电站9处,提供充电桩106个;台商投资区建设充电站10处,提供充电桩181个千亿球友会官网。在2019年建设充换电站点32处,共提供充电桩1350个,其中芗城区建设充电站14处,提供充电桩685个;龙文区建设充电站10处,提供充电桩435个;圆山新城建设充电站2处,提供充电桩60个;台商投资区建设充电站6处,提供充电桩170个。在2020年建设充换电站点24处,共提供充电桩1545个,其中芗城区建设充电站6处,提供充电桩588个;龙文区建设充电站10处,提供充电桩530个;圆山新城建设充电站4处,提供充电桩295个;台商投资区建设充电站5处,提供充电桩140个。总体的是三年计划基本根据上面的安排来进行推进建设。
林副局长,很多网友关心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规划局是否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呢?
结合规划局的实际工作情况,将充电设施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在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综合交通、公交场站、停车设施、能源供应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过程中,将充电设施作为新型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本级相关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规定各类停车场(库)建设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和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落实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新建独立用地及相关建设要求。应将本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在本级总体规划和停车设施等相关专项规划中予以落实。
我们是小区居民,计划明年购买新能源电动车,但就是充电问题比较麻烦,怕买了没地方充或者充的地方比较少,想咨询一下规划局对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是怎样规划的?
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反应出很多居民的心声。此次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重点任务就是做好“公共场所”、“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四类重点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尤其是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大民生问题。按照“车桩相随、因地制宜”原则,严格落实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群策群力、分类解决用户充电难题;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结合自有产权车位或长期租赁车位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应装尽装;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小区有电源条件的用户,鼓励通过建设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在公共停车位配建不低于20%公共充电车位等多种方式,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对于实施条件较为困难的居住区,积极在小区周边以城市智慧灯杆(杆桩一体)等形式发展公用充电设施予以补足;严格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对新建住宅配建相应数量的充电桩,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我们小区是属于早期的建筑,如果要安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批手续是否繁琐,需要再办证吗?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我局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已有停车泊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二是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单独办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是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非常感谢林副局长您的详细介绍,也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做客我们的政务访谈,为我们深入解读了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这一话题。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