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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小区内,距离约500米外的另一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名为“铁塔能源”,记者扫码后发现,该电桩收费方式以实际功率动态计算,用户根据需要提前支付足够的金额。页面显示0至300瓦的费用为0.25元/小时,300瓦至500瓦的费用为0.33元/小时,500瓦至800瓦的费用为0.50元/小时……电动自行车的功率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电动车充电功率越大,单位时间内收取的费用越高。
“这两个充电桩我都用过,价格基本差不多。按时间计费的话,我通常选择两块钱,充8个小时就能充满。按功率计算的线个小时左右也是两块钱。”居民张玉清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文安小区、帝景家园、新世纪花园、颐和名邸等小区及百花市场、步行街等商圈发现,除了上述的两种品牌外,还有“优家云充”“厚腾智能”“涌鑫充电”“来点电”等不同品牌的电桩安装在各个角落,可以采取扫码和刷卡两种形式充电。基本都是以按功率收费或按时间收费两种形式,但在这些小程序中均未明确标注出收取的费用究竟是电费还是服务费。
8月18日,在帝景花园小区内,居民潘静骑上刚充满电的电动自行车千亿球友会网址,准备外出。她告诉记者,自己已经用电动自行车当代步工具好多年了,每周得充3次电。“订单页面没有标清楚具体充了多少电,也没有显示服务费字样,我一直都是稀里糊涂地支付。”潘静表示,一次几元钱的充电费用,经济上能够承受,从没有注意过是否收取服务费。
记者联系到其中一家充电桩的工作人员,询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费用收取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充电桩的具体费用是根据实际功率动态收费的,所扣费用包括电费和服务费。因为建设充电桩、运营维护、协调场地等成本并不低,盈利就得收服务费。”
8月12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通知》明确实行充电费用价费分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以元/千瓦时为单位计费,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同时要求充电设施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知》明确自今年9月1日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通知》还从鼓励市场竞争、降低充电设施建设费用、摊薄资产折旧成本、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千亿球友会最新,减少中间环节费用,降低充电设施建设运维成本。
记者致电市发改委价格科,询问电动车充电桩费用收取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将完全按照自治区印发的文件执行,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相关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规范运营服务,切实推动降低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费用,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