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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立足新基建,建设城市绿色低碳充电网络,支撑和传导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及发展定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解决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存在数量不足、覆盖不足等问题,编制本规划。
电动汽车研究对象:本次规划所指电动汽车为通过国家工信部准入,可经车管部门审核挂牌的电动汽车,包括客运车(含企业通勤车)、公交车、环卫车、物流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公务车、私家车(含公共租赁车和低速电动车)等。
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对象:包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和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三大类。
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5-2035年,与在编的《商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期限一致。
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预测:根据车桩比1:8,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的设置要求,预测至2035年至少建设58座充电站以及1.4万个充电桩。
公共充电设施:至2035年整体达到“八车一桩”的公共充电设施,同时完成中心城区范围2km服务半径全覆盖的建设目标
至2025年,在全域高速服务区、国道服务区建成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3)形成自(专)用充电设施为主、分散式公共充电桩(群)为辅、独立占地公共充(换)电站为补充的布局体系
分散式公共充电桩(群):结合文体场馆、商业、旅游集散中心、公园绿地、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路内泊车等社会停车场合建;
独立占地公共充(换)电站:即城市公共充电示范站千亿球友会app、城际快充站,利用立交桥下空间、闲置用地独立建设以及在高速服务区配建。
参照城市功能分区、停车配建区域划分标准以及车辆保有情况、交通联系密度特征将中心城区划分为三类空间范围进行引导,城市核心区全面覆盖、重点需求区域加密加强、非核心区鼓励支持。
确保电力供应:选址与配电系统的现状、近远期规划、建设与改造等相融合,尽可能接近负荷中心并满足负荷平衡、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
按照合建为主,单建为辅的原则布局充电设施。自用及专用充电设施原则上结合停车布置,公用设施结合建筑配建停车位配建。
以住宅小区、单位内部自有停车位合建为主,车桩比1:1。新建小区100%配建或预留安装条件、老旧小区重点结合小区改造,满足电动汽车推广需求。
以公交车、环卫车、物流车以及客运车自有产权、长期租赁停车位合建为主,梁园区、睢阳区以及示范区至少设置1处专用充电站,总体车桩比达到2:1千亿球友会全站。
(1)公交专用充电设施:结合公交停车场、枢纽站等定向配套23处公交车专用充电站,提供充电桩不少于1948个。
(2)环卫专用充电设施:结合环卫设施用地(中转站、停车场等)定向配套7处环卫充电场站,提供充电桩不少于400个。
(3)物流专用充电设施:结合物流配送中心以及货运站等停车场定向配套15处物流车专用充电站,提供充电桩不少于1.5万个。
(4)公路客运专用充电设施:结合汽车客运站定向配套11处客运车充电站,提供充电桩不少于260个。
(5)结合商丘站、商丘南站等4个交通枢纽的公共停车场合建4处公共充电桩群,至少提供约0.05万个充电桩。
利用立交桥下空间、闲置工业用地等建设21处独立占地公共充、换电站,至少提供0.33万个公共充电桩。
结合高速公路沿线处城际公共充电站。结合“九放射”的干线公路体系,在服务区加油站建设14处公共充电站。结合市域铁路枢纽、航运枢纽以及空港枢纽共23处枢纽站停车场合建城际公共充电站。